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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近期新型肺炎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3 10:57:26] [访问量:]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发布了《关于做好近期新型肺炎防控和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了学校近期的防控工作和开学的相关安排,要求校属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要求做到科学防控、规范防控、联防联控,坚决采取措施截断传染源,加强人员的管理,做好单位和个人的防控措施。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将于2月1日前全部返昌在家待命。目前尚未回南昌的教职工,建议根据自身身体和工作情况安排返程,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请在各地的每位教职工保持与本单位的联系,每日报告自己的情况。积极配合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增强防控意识、服从防控安排、配合防控工作,关注自身健康,加强个人卫生防控和对家人亲属的教育管理,必要情况下做好隔离措施。

2.从外地回昌的教职工,尽量减少与外界接触,要求不串门,不聚餐,不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凡是从疫情高发地区(湖北省全境或其他省有确诊病例的区域)返回或与疫情人员接触过的教职工,均应自行在家隔离观察14天(如属于所在地区强制隔离人员,或在重点疫区或有疫情疑似等不符合外出和回昌条件的,应在原地隔离,并向所在单位报告)。隔离观察期间,坚持测量体温,并向所在单位报告。如出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就医。

3.凡是进入校园的教职工(包括因疫情防控需要来校值班教职工和返程回家的教职工)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烧等不良症状,并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建议乘坐已在学校保卫处登记车辆(不允许携带校外无关人员进入),并带好工作证。

4.没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或其它必要情形,建议在家休息,尽量不要到校园内进行活动特别是聚集性活动。

5.请通知到每一个学生,没有学校通知一律不得返校。保卫处将配备执法记录仪取证,如有违反,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和学院责任。

6.按学校有关规定:所有相关人员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配合不力的,将进行通报;因工作失职或不配合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人员按上级有关纪律规定和校纪校规追究责任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疫情防控关系着每一个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大家互相提醒、互相监督。感谢全体教职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相信江财人一定能够众志成城,携手渡过这段特殊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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