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5 09:33:18 
10月14日上午,南昌市昌北经开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展了一场现实庭审,法学院师生共300余人旁听了本次庭审。
此次庭审审理的是一起校园人身伤害案件。该案的原告某甲(化名)因在学校期间被同学某乙(化名)用脚绊倒而摔伤,因而向昌北经开区法院起诉某乙和学校,要求二被告赔偿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万余元。在法庭调查环节,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伤情司法鉴定书、X光片、住院治疗证明和对现场目击者的询问笔录等证据,用以证明原告受伤的事实、受伤的程度以及因受伤花去的各种费用,二被告对上述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对于司法鉴定书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在随后的法庭辩论中,双方围绕着某甲是否因某乙绊倒而受伤的事实以及学校是否尽到了相关的安全注意义务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原告坚称被告某乙使某甲受伤的事实清楚,并认为学校未尽到相关的安全注意义务;而某乙则始终认为案件事实缺乏有力的证据予以证明,学校也认为自己尽到了相关的安全教育和注意义务,不应承担责任。法庭因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因而决定择日宣判。
“现实庭审教学”作为江财法学院在教学上的一大特色品牌,其仅仅围绕“一观二问三评议”的思路进行教学,能够让学生在现实庭审当中感悟并学习法律实务和法治精神,挺高学生分析现实案例的能力,为培养学术和实务的综合型法律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学平台。 .